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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032W/2022-0042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2-11
名称: 关于调整粤港跨境货车管理模式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1
主题词: 跨境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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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粤港跨境货车管理模式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11  浏览次数:-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供港生活物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经粤港两地政府沟通,对粤港跨境货车管理模式进行优化调整。)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供港生活物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经粤港两地政府沟通,对粤港跨境货车管理模式进行优化调整。

  一、运输模式调整。自2022年12月12日零时起,粤港跨境货车运输调整为“点对点”运输模式。

  二、严格预约作业。跨境司机入境前通过“跨境安”系统预约申报当次入境作业信息。每次申报限当次入境有效,再次入境需重新申报。原则上当天入境、当天返港。如确有需要在广东省过夜住宿的,入境前须在“跨境安”系统申报指定住宿点。

  三、入境防疫要求。跨境司机在口岸香港侧进行核酸快检和抗原检测,凭核酸快检阴性和抗原阴性前往广东;凭粤康码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境,可以在口岸广东侧做常规核酸检测。阳性跨境司机自确诊之日起8天内不得入境。

  四、健康管理措施。跨境司机入境后粤康码赋黄码、全程闭环管理,配戴N95/KN95医用口罩。

  五、违规实施惩戒。跨境司机在广东省内违反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措施,将被暂停作业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措施,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措施的变化及时调整。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