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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032W/2023-0012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04
名称: 请问我和家人一起办理了出入境证件并选择邮寄,家人办理护照,我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可以一起邮寄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4
主题词: 护照 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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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家人一起办理了出入境证件并选择邮寄,家人办理护照,我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可以一起邮寄吗?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次数:-

  答:您这种情况不符合证件邮寄“五同”原则,无法合并一起邮寄。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明确规定:对于符合“五同”标准选择邮寄的,即同时办理同一类型(护照、港澳通行证、赴台证件属于不同类型,新证和旧证加注属于不同类型,不同签注种类属于不同类型)证件,选择同一收件地址,同一收件人,同一收件人电话,五本(含)以内可以将同一类证件同一包裹送达,只收一次投递费。(来源:市公安局)

  “五同”原则具体如下:

  (1)同一类型证件且同一签注种类;

  (2)同一时间申请;

  (3)同一收件人;

  (4)同一收件地址;

  (5)同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