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移动版网站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微信公众号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通关指引

经深圳湾口岸前往香港是否有核酸检测要求?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2-11-01 10:28

  答: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5号),从6月24日零时开始,进入全市交通场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地铁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进入公共密闭空间等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旅客前往深圳湾口岸出境大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粤港两地的检测机构检测。

  入境香港方有效核酸检测报告政策请咨询香港特区政府部门,以香港要求为准。如完成深方出境手续后,不符合香港入境要求、无法办理港方入境手续以及因各种原因需返深的人员,返回深圳后将作为普通入境旅客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感谢您对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附件:

关于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

适老化无障碍 深圳口岸办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