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移动版网站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微信公众号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通关指引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由香港返回深圳的防疫政策。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2-05-05 09:22

  答:按照省、市防疫指挥部的防疫规定,自3月7日10时起,旅客需持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33家香港定点核酸检测机构采样时间起算48小时内阴性纸质报告及健康驿站成功预约信息入境,并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详情可查阅我办官网最新通告。



附件:

关于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

适老化无障碍 深圳口岸办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