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7日至18日,省口岸办牵头组织海关广东分署、深圳海关、深圳检验检疫局、深圳边检总站、深圳海事局和深圳市口岸办组成验收组,对深圳港口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三期扩建工程10—15号共6个集装箱专用泊位正式对外开放进行验收。深圳市政府办公厅、驻深圳盐田港口岸查验单位、深圳市盐田港建设指挥部、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了验收会议。验收组实地检查了深圳港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三期扩建工程10—15号码头泊位口岸查验监管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深圳市盐田港建设指挥部和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负责人有关正式对外开放筹备工作情况的情况汇报。
验收组认为:深圳市政府、市口岸办、深圳市盐田港建设指挥部和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对三期扩建工程10-15号泊位对外开放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在驻深圳口岸查验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认真抓好口岸查验监管配套设施建设。目前有关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已基本按要求落实,能够满足对外开放后口岸查验单位查验监管服务工作要求,并已实施临时对外开放生产性试运行,运作效果良好。鉴于深圳港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三期扩建工程位于深圳盐田港口岸开放水域范围内,对外开放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具备了正式对外开放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20号)文的精神,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待省口岸办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深圳港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三期扩建工程10—15号共6个集装箱专用泊位将作为深圳港口岸盐田港区新增泊位正式对外开放。(海空港处梁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