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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建造合同签订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8-11-28 00:00

  11月26日,深圳海事局与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在广州签署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建造合同,来自黄埔文冲公司、中船集团708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等单位参加,深圳海事局郭秀斌副局长、安全管理处、财务审计处、综合计划处等部门负责人出席。

  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项目是由深圳市政府投资立项,由深圳海事局负责建设,708所承担设计,该船总长78米,设计航速不小于18节,续航力1000海里,具备较强的综合信息处理能力,配备舱室正压维持系统、防暴雷达等设备,采用混合电力推进模式,将是我国首艘电动公务船,具备在海上危险气体区域安全航行并实施人员撤离救助功能的船舶。该船的设计和建造填补了我国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舶的空白,不仅可以为深圳大鹏湾LNG枢纽港的安全运行提供强大保障,也将为我国后续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建造提供示范。

  签字仪式上,黄埔文冲船厂李晞副总经理、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余灵副总经理和708所李小平副所长分别致辞,郭秀斌副局长最后总结发言,他表示,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深圳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船厂的共同努力下,船舶建造合同正式签署,项目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希望在船级社的技术指导下,项目组通力协作、精益求精,按期高质量完成船舶建造任务,共同为海洋强国建设贡献力量。(来源:深圳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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