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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数据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6-01-15 00:00
2016年1月14日,省口岸办牵头组织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驻深圳口岸查验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验收组,对深圳港口岸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4号泊位对外开放前的准备工作进行验收。深圳市口岸办、驻深圳口岸查验单位、盐田港建设指挥部、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了验收。验收组实地检查了码头4号泊位现场口岸查验监管设施,并召开了验收会议。会议由省口岸办胡昆副处长主持。验收组听取了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代表关于对外开放前准备工作的汇报,并根据实地检查的情况和口岸查验监管的有关要求,就对外开放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各有关单位的代表均作了发言。省口岸办符永革处长作了总结讲话。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后认为:深圳市政府、市口岸办和码头经营单位对上述泊位的外开放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驻地口岸查验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认真抓好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监管设施的建设,口岸现场查验监管设施基本建成,配置合理,相关工作条件基本配套完善,能够满足对外开放后驻地口岸查验单位开展查验监管工作的需要。鉴于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4号泊位位于盐田港口岸开放水域范围内,对外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根据《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20号)和《广东省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外贸作业区或涉外码头对外启用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粤府口字〔2015〕8号)有关规定,验收组一致同意深圳港口岸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4号泊位通过验收,并作为深圳港口岸盐田港区新建码头泊位正式对外开放。(海空港处 梁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