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秘书处
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综合文稿、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财务、口岸管养经费专项审计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
合作发展处(政策法规处)
职能:负责口岸发展战略、改革性政策文件等起草工作。研究口岸查验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组织口岸对外交流活动,牵头开展口岸对港澳事务协调,服务口岸经济发展。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内部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工作。
-
陆路口岸处
职能:承担陆路口岸(含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的现场监管及口岸区域内设施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海港口岸、空港口岸的日常协调工作。协调查验单位在陆海空铁各口岸开展查验工作。牵头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开展口岸反恐、应急、维稳、打私和扫黄打非等工作。协调深港直通巴士、来往深港澳之间客运船舶和国际航班临时加班的通关工作。牵头组织对新建或扩建泊位的口岸查验监管设施验收的准备工作。承担口岸关闭的报批工作。组织开展口岸文明共建活动。组织协调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口岸事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海空港口岸处
职能:负责海空港口岸的现场监管。负责已开放范围内新改扩建的码头(泊位)、航站楼等涉外作业区对外开放启用的审批和验收。牵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承担海空港口岸通关时间调整事项的报批和组织实施。对接海空港口岸相关部门和企业,归口受理海空港口岸查验单位向市政府提出的通关业务保障需求。
-
规划建设处
职能:承担口岸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研究全市口岸布局规划,拟订建设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建设的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陆路口岸用地范围内的商业空间规划。负责口岸设立、开放、关闭、退出、功能优化调整的报批和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口岸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重大项目计划。
-
数字口岸处
职能:牵头开展口岸数字化(智慧口岸)工作,负责口岸数字化的总体规划研究、需求分析、系统建设及后期运维等工作。协调口岸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利用。承担机关办公信息化、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协调口岸查验单位数字化建设工作。
-
口岸资产监管处
职能:承担口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口岸国有资产的清查、建档、审核、移交、接收、配置、使用、监督检查、运行维护、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陆路口岸管养和商业运营的主体招标、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原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管理维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口岸非税收入管理。承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