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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岗口岸查获非法携带入境DNA样本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6-06-23 15:14

  6月21日下午,皇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一名入境旅客的随身行李中查获一批标有DNA样本的试剂,共30支,外包装上标有显著的生物安全警示标志。该旅客称,该DNA样本受他人所托带入境内,对来源及用途均不清楚。由于旅客未能提供相关检疫审批证明,皇岗局工作人员对该批DNA样本按规程予以处理。

  DNA样本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第三类中的生物材料。常见的非法入境生物材料多为血液样品、菌种、人体组织材料等。未经检疫的生物材料中可能携带有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其相应的溶剂等保存介质往往为凝固蛋白、固定核酸等有毒成分,对人体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病力,可对境内生物安全产生严重威胁。根据检验检疫部门相关规定,携带入境的生物材料、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禁止入境。(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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