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移动版网站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微信公众号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  他 > 依法行政

深圳市口岸办2013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3-12-23 13:48

  2013年,市口岸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以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为重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口岸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办2013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和2014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3年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办党组书记、主任作为本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与口岸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结合全市统一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我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业务处绩效考评的范围,明确各处处长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人,每季度汇报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一切从实际出发,重大决策要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在研究制订口岸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紧密结合本办职能,将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便利通关等公共服务事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口岸通关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口岸服务的互动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我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实际,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扎实开展各项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本办门户网站和深圳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对有关口岸查验单位的投诉和咨询及时进行回复并妥善处理。专人负责政务微博管理工作,为民众提供咨询,积极与网民互动,及时发布口岸通关信息,第一时间回复网友问题,开通至今,政务微博运行平稳有序,主动发布及转播信息约543条,粉丝59000多个,处理网民答疑约613条。

  (二)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我市行政服务法制化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办按时完成了对现有职责事项的清理。我办职责以协调服务为主,只有“二线自管口、临时口的开设(初审)”一项行政服务事项,无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若干重要措施。一是制定了《市口岸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从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务实调研活动、主动服务群众、减少评比表彰、规范接待工作、严格因公出国管理、严格廉洁自律、加强督促检查等9类34项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于3月27日起正式实施。二是制订出台了《市口岸办利用新媒体减少文山会海的规定》、《市口岸办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调研转作风行动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修改完善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公务接待办法》等。半年多以来,我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狠抓工作落实,取得良好成效。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办严格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2009年以来,我办未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三是依法推进口岸配套设施建设。按照深圳市在2010年3月推出的《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要求,我办依法建设文锦渡口岸无障碍设施,在文锦渡旅检场地改造新建联检楼时,完成盲道轮椅坡道、专用电梯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安装,并组织验收后投入使用,为出入境旅客提供更人性化更优质的通关服务。

  四是协助海关实施“亮灯”措施,打击“水客”。2013年7月10日零时起,按照海关总署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深圳海关联合边检部门在罗湖、皇岗、福田、沙头角、深圳湾5个口岸的旅检入境大厅正式启动打击“水客”的“亮灯”措施。对此,我办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多次深入罗湖、福田等一线口岸实地考察,并委托口岸管理服务中心为各口岸配备了保安共48名(其中罗湖口岸20名、深圳湾口岸10名、皇岗口岸8名、福田口岸6名、沙头角4名),配备时间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0月8日,主要任务是协助海关引导“亮灯”的旅客至海关检验区域进行重点查验,大大加强了现场监管人力,对“水客”团伙产生了较强的震慑作用,多次往返旅客总量大幅减少。

  五是积极推动通关查验模式改革创新。我办的协调下,深圳边检部门开发了“电子标签”系统。将跨境学童证件的资料输入软件系统,跨境学童过关时,用所携带的标签信息与查验资料相对接,2秒左右即可完成通关程序。目前,跨境学童“电子标签”系统已经在深圳六个口岸投入使用。此外,针对跨境学童的实际情况,边检部门还实施了专区管理模式。在各旅检出入境大厅开辟“跨境学童集合点”、“学童候检区域”、“学童专用通道”等场地,并在福田口岸指定“学童专用电梯”。同时,在学童通关时段加派经验丰富,富有亲和力的民警担负查验和监护引导,迄今为止,没有发生一例跨境学童在皇岗、福田口岸走失或意外受伤的事故,为跨境学童提供了优质高效的通关服务。

  2013年8月26日,文锦渡口岸客运区域正式恢复运行。深圳海关在文锦渡口岸启用“旅客便捷通关系统”最新验放模式。“旅客便捷通关系统”对每一位旅客的进出境、走私违法记录进行采集,作为后台风险分析数据。旅客通关时,系统将对综合该旅客相关信息进行逻辑分析、比对,进而确定“正常验放”或者“重点检查”。“正常验放”的旅客,卡口闸门将自动打开;“重点检查”的旅客,卡口闸门将不会打开同时报警,海关关员将引导该名旅客前往指定区域进行重点检查。

  六是组织开展特区一体化后二线及特区检查站管理模式的调研。特区一体化的实施,直接关系到现有特区管理线及二线检查站的管理问题。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下达后,我办及时加强与省公安边防总队、七支队、特区检查站等单位的沟通,共同对特区一体化后二线及检查站的管理,以及如何“优化关口交通”等问题进行调研,以新的执勤和管理模式适应特区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二线管理的精神,研究新形势下特区管理线管理的模式,形成了关于二线管理的课题调研报告。

  (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年初对党员干部学习内容进行统一安排,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文件和法律、法规列入全办年度理论学习的重点,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强化在口岸工作中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结合全市纪律教育月活动,办党组和全办工作人员还认真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强口岸法规宣传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等媒介,公布和宣传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对相关法规进行解释和说明。同时,充分利用口岸出入境通道等位置的电子屏幕、公告栏等,及时公布口岸出入境人员管理、物货通关、检验检疫等新法规的通告,进行解释和宣讲。在口岸日常管理中,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特别是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12月4日,市口岸办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盘美昌率领我办工作人员在深南大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201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口岸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务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二)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梳理工作。重点推进《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的立法修订,争取尽快纳入预备项目立项。对我办负责实施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清理,结合新的职能定位和担负的行政服务事项,研究制订新的实施办法。

  (三)继续加强普法教育,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党组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口岸相关工作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附件:

关于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

适老化无障碍 深圳口岸办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