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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0-12-30 17:31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口岸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深圳口岸工作实际主动谋划、狠抓落实,努力提升口岸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责任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市口岸办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口岸各项重要任务的推进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口岸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口岸安全稳定,积极推动口岸管理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为口岸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口岸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依法决策机制。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予做出决策。制定年度内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布。三是以法治化建设为统领,系统推进口岸领域综合改革。将法治化作为口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谋划推动口岸在管理体制创新、营商环境优化和口岸通关查验模式改革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改革,在口岸高质量发展上形成方向明确、主线清晰、重点突出的工作体系。

  二、推动口岸法规体系建设,强化队伍和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口岸管理系列法规。2020年市口岸办主动适应口岸管理新形势、新需求,启动口岸物业管理法规立法修订,从口岸区域场地设施管理实际出发,理顺各类口岸设施权利主体、使用主体、管养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口岸日常管理提供法律支撑。目前立法修订项目已按计划完成立法调研阶段各项工作,并列入市人大、市政府2021年立法预备类项目。同时积极推动口岸管理综合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为深化口岸各项改革、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和口岸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律支撑。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完善法治建设队伍结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健全和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制订工作指引,继续聘请有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据统计,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为本办出具合同审核意见114份,对专门咨询事项出具书面回复意见或分析意见共12份,参加的会议讨论19次,为本办各项行政决策合法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坚持学法普法,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学法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二是专题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制发宪法、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方案,并通过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多媒体渠道推动普法宣传。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口岸办积极通过“一官两微”及其他媒体渠道向公众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法规与相关政策操作指引。自疫情防控以来,市口岸办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口岸发布”上载各类疫情防控政策法规信息27篇,累计阅读量突超100万人次,累计转分享发量8.5万余次,普法宣传取得良好成效。

  四、以法治化为导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一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制订出台《深圳市营造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2020年行动方案》,在提升“单一窗口”服务功能、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创新通关查验模式、推动进出口环节减费增效等方面出台多项改革措施,探索建立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制度体系,打造国内最优、国际一流的口岸营商环境。二是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改革创新口岸查验模式,推动查验部门依法行政,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实现口岸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法治化为突破口,推动口岸监管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完善口岸收费清单公开机制,协调查验部门全面推广世行认可的“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货物“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改革。海运进、出口提前申报率已分别由今年年初的26.38%、2.17%大幅提升至46.03%、47.15%,并继续保持上升势头,深圳跨境贸易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五、推进信息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通过官网主动公布本部门权力清单、收费清单,并根据增减事项及时动态更新。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处理反馈各类咨询投诉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据统计,2020年全年本办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85条,各类咨询投诉525条,妥善处理关于“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高质量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2020年我办共签收人大建议3件(其中主办0件,会办3件),政协提案件1件(其中会办1件,无主办、承办件),全部按时答复完毕。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同志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到我办调研工作,对市口岸办依法推进改革创新和规划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

  六、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短板

  市口岸办始终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口岸工作的重要位置狠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双区”建设的背景下,口岸工作法治化的整体水平仍然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一是口岸治理规则体系不够健全。口岸建设、运行、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地方性法规的适应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亟待解决。二是依法行政的机制体制有待完善。口岸管理由“行政统一”向“法规统一”转变,口岸监管需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更高层面的高效协作及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协同。

  七、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一是加快推进口岸法规修订和完善工作。用好用足深圳综合立法改革权限,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口岸法规制度体系,为深圳口岸改革提供法治化保障。按照立法计划完成《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预备阶段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口岸领域规范、标准体系建设。结合综合改革事项的推进落实,加快形成口岸建设、运行和管理全流程全环节的法规规章体系,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创建口岸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三是继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健全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机制,对现有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动态调整,做到清单外无收费。四是持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优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决策行为,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门制定工作指引,健全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各项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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