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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1-12-31 15:03

  2021年,市口岸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始终把提升深圳口岸法治化水平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谋划、统筹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化作为口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统筹推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共同推进。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多次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资料,组织开展3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分享会,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健全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依法决策机制,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予做出决策。三是推动学法普法相关工作。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案例分享会、民法典学习宣传,强化队伍“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的观念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职能

  (一)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开放水平。一是加快口岸重建和升级改造。皇岗口岸重建加速推进,深圳火车站与罗湖口岸片区重建改造规划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沙头角口岸重建项目已初步完成通关功能研究。二是扩大海空港口岸对外开放。推进蛇口邮轮母港口岸国际旅客中转业务试点,加快深港跨境直升机业务模式开发,完成蛇口邮轮母港跨境直升机起降点对外开放准备工作。三是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完善“智慧口岸”顶层设计,建立莲塘口岸“一站式”信息平台运行保障机制,在深圳湾口岸试点拓展5G全场景应用。四是优化口岸功能布局。持续推动深港跨境交通“东进东出、西进西出”功能布局调整,推进皇岗口岸取消货检功能及莲塘口岸24小时通关。

  (二)加快打造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牵头制定出台进一步营造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29条新举措,加快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着力推动进出口贸易减环节、增时效。深圳港实现出口作业全流程无纸化。深化“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改革试点,优化通关流程,大湾区组合港增加到4组。二是通关成本持续下降。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市暂停征收港口建设费。深圳港班轮、邮轮航线船舶引航费较现有国家标准降低16.7%。陆路海港口岸海关查验配套服务费均纳入公开招投标工范围,吊装费大幅下降。

  (三)积极推动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主动对接香港特区政府“双城三圈”和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加快推进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一是挖掘口岸通关潜力,推动跨境基础设施硬连通。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口岸的互联互通,促进功能互补、要素协同,构建与大湾区口岸协同联动开放新格局。二是加快口岸通关模式改革,推动深港口岸规则机制软连通。抓住皇岗等老口岸改造契机,推动“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等新型查验模式落地实施,为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扩大政策空间、提供发展动力。

  (四)严格落实口岸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因时因势调整防控措施,强化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跨境货车司机等豁免人员闭环管理,做好“人物同防、出入共防”。2021年,深圳口岸出入境旅客82.2万人次,其中深圳湾口岸入境29.9万人次,深圳机场口岸入境4.4万人次。累计出入境跨境司机459.56万人次,货车出入境459.23万辆次,司机累计核酸检测145万人次。通过“深圳口岸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疫情防控政策法规信息110余篇,累计阅读量超120万人次,累计转发分享量65万余次,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为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营造良好环境。

  三、完善口岸治理规则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推进口岸治理立法修法工作。继续推进《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立法修订,结合口岸高质量发展新形势带来的新任务、新需求,理顺各类口岸设施权利主体、使用主体、管养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确保各类场地设施高效、合理、有序使用。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为切实落实口岸建设、管理、协调、服务、监督等各项职能职责提供立法支撑。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起草和重大行政事项决策严格落实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决策等环节要求。2021年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

  (三)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合规管理。一是针对口岸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各项主要业务分别研究制定相应操作办法,编制口岸管理业务制度体系,形成系统、全面、稳定的内控制度体系,确保口岸管理各项业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探索建立国际一流口岸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梳理深圳口岸管理服务定位及需求,完成《深圳口岸管理服务规范》测试版编制,制定口岸服务质量标准及9项配套管理规范。

  (四)落实和健全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为本部门立法修法、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务支持。2021年1月以来,常年法律顾问累计出具合同修改审核意见118份,对专门咨询事项出具书面回复意见或分析意见共15份,参加专题会议讨论31次,为各项行政决策合法性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动信息公开,依法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通过官网公布并动态更新部门权责清单,主动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处理和反馈各类咨询投诉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1月以来,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31条,各类咨询投诉443条。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质量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2021年度共办理建议、提案共有29件,其中人大建议16件,包含承办件3件、主办件5件、分办件1件、汇办件7件;政协提案13件,包含主办件1件、承办件1件,分办件2件,会办件9件,办理满意率达到100%。

  五、扎实推进学法普法,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学法计划。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等法规的专题学习,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二是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制发宪法、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方案,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刊登普法网文、视频,在各口岸现场播发普法宣传海报。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专题讲座,邀请市“民法典宣讲团”专家为全办干部职工深入解读民法典。三是通过“以案说法”,回顾典型诉讼案件,进一步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合规管体系。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市口岸办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取得一定成效。但“双区”建设对口岸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口岸领域在完善治理规则体系,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完善口岸治理规则体系。按照建设国际一流“标杆口岸”各项要求,加快形成口岸建设、运行和管理全场景全流程的特区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口岸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事项制定工作指引,健全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环节工作机制。三是持续打造法治化口岸营商环境。围绕“国际一流、国内最优”目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便企惠企政策措施,优化进出口作业流程,降低通关费用成本,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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