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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全国口岸工作座谈会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4-08-29 17:09
8月25日下午,国务院在中南海召开全国口岸工作座谈会。本次会议是1997年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口岸工作会议,为口岸工作和口岸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研室、民航局、铁路局、总参谋外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港澳办、法制办、武警总部、铁路总公司相关司局负责同志,12个省(区、市)政府分管同志等90多人出席。海关总署署长于广州代表口岸工作联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和国家口岸管办公室作出了全国口岸工作主要情况蕙包。公安部、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南省等省市领导同志作了发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作了重要讲话。
汪洋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口岸数量大幅增长、功能逐步拓宽、运量持续增加,为发展开放型经济和维护国家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口岸执法体制和协调机制不健全,通关环节多、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较为突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汪洋强调,健全口岸协调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是口岸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要加快推动口岸各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实现执法信息数据全面共享,推动查验结果互认,扩大联合执法范围。要抓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工作,2015年推广到所有沿海口岸。要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合作。
汪洋强调,口岸工作既要立足当前,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也要着眼长远,夯实口岸发展的基础。要统筹口岸发展布局,适当增设内陆口岸,大力支持沿边口岸,全面提升沿海口岸。尽快制订查验配套设施相关建设标准。整顿和规范口岸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坚决遏制各类乱收费行为。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口岸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汪洋总理提出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口岸工作,并要求口岸主管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抓紧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口岸工作的意见》和《口岸工作条例》,研究拟定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并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要求国务院有关各部门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市要结合各地情况认真学习贯彻汪副总理讲话,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做好改革开放和口岸工作。中国口岸协会会长叶剑出席了会议。(摘自《中国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