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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农产品新规启动以来深圳口岸首批出口水果顺利在马通关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5-01-14 15:00

  2015年起,马来西亚正式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实施新的植物检疫要求,包括随附相关证书、清关外观检验、口岸抽检等,对我国出口农产品造成明显影响。对此,深圳检验检疫局积极采取措施,1月9日,深圳口岸今年首批输往马来西亚柑桔顺利通关,未收到相关证书及产品检验检疫不合格反馈,该局将密切关注和跟进相关情况,保障水果出口顺畅。

  2015年实施的马来西亚新规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增设进口货物随附证书要求。要求进口货物需申请进口许可证,提供相关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中标注进口许可证号,部分产品还需提供检疫处理证书。二是要求进口货物全过程落实检验检疫。在货物出口、清关、到港等环节提出检验检疫要求,包括要求出口国家官方植物保护机构落实检验检疫,保障出口货物不携带土壤、病、虫、杂草等限制物;货物清关前接受外观检验、检测等;在口岸接受马方相关检疫机构抽样,进行病虫害筛查,如发现病虫等限制物,马方将有权限制该货物进口,并由进口商承担相关检测费用。三是对柑桔类水果提出特别要求。规定进口柑桔类水果不得携带检疫性实蝇及柑桔黄龙病病菌。

  马来西亚是我国水果出口最主要的国家及出口增长最快的新兴市场之一,也是深圳口岸出口水果主要市场。2014年,深圳口岸输马水果达4131批次,10.08万吨,其中橙和柑桔占比超过六成。为了确保新规定实施后深圳口岸出口马来西亚水果免受冲击,深圳检验检疫局一是提前就新规内容和细节,尤其是植物检疫证书内容、进口许可证等硬性指标,向企业解读和政策宣贯;二是加强病虫害检疫,结合日常监管和现场抽检,重点监测输马来西亚橙和柑桔的检疫性实蝇和柑桔黄龙病病菌;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产品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企业落实自检自控,主动适应新规要求。(深圳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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