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移动版网站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微信公众号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  他 > 时政要闻

沈阳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

来源:《中国口岸通讯》2012年第十期 发布日期:2012-11-21 17:17

  10月30日,沈阳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10部委的联合验收,成为东北内陆地区首个通过验收的综合保税区。

  沈阳综合保税区由原沈阳出口加工区、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和沈阳保税物流中心整合而成,一期规划面积1.854平方公里。正式通过国家验收后,沈阳综合保税区实现了功能叠加,成为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目前,沈阳综合保税区已引进项目57个,总投资额116亿元,已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注册入驻。预计5年后,沈阳综合保税区年进出口货物总值可达到100亿美元。(来源《中国口岸通讯》2012年第十期)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

深圳口岸办官方微信 i口岸 适老化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