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1-09-08 10:44
8月3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一期)顺利通过由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组成的国家联合验收组的正式验收。同日,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代表省政府与国务院联合验收组签署了《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验收纪要》,颁发了合格证书并进行了综保区揭牌仪式。这意味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具备了运行条件并将很快封关运行。该保税金区是我国第十三个综合保税区,也是目前中部地区唯一的综合保税区。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