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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09-04-20 1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在市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实际,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宽公共服务范围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我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发布实施后,我办及时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的内容,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的重要意义,熟悉掌握政务公开对口岸业务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办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曹绍业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该项工作的副主任和相关业务处处长分别担任副组长和成员。同时,我办还及时选派人员参加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权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办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口岸办的工作,主要属于政务管理、协调、服务的范畴,行政审批的事项少,服务对象相对比较集中。结合口岸办的职能范围和工作性质,我们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研究确定了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及公开的方式,并对照《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和审核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办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关栏目进行了合理调整和补充,确保相关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地发布。同时,我办还根据业务分工,理顺了内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信息渠道。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升级工作的要求,我办对照政务管理和服务职能部门网站评估指标,完成了网站主页的重新设计。在新的网站设计中,完善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使用口岸办门户网站成为了口岸管理政府信息的重要窗口。更新后的口岸办网站,内容更全面,界面更美观,操作更便捷,成为口岸工作为民办事的服务平台和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

(四)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口岸管理服务水平。政务信息的公开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政府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因此,我办始终注重将政务公开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政务公开促进口岸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是通过信息发布和咨询,积极为各界群众提供帮助,通过热情优质的服务,树立了口岸办的良好形象。二是通过政务公开,加强了同口岸各职能业务部门的交流,促进了口岸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在日常工作中,我办积极主动地向各口岸职能部门通报口岸建设和管理中的有关情况,同时将口岸查验单位的工作动态和口岸通关要求及时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发布,有效地增进了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合作,使广大市民能更全面系统地了解口岸工作。三是通过广开信息渠道,广泛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政务信息的公开,为社会各界对口岸管理工作的监督提供了多种渠道。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及时收集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口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改进,口岸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二、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情况

2008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结合发布相关业务信息的三个平台的建设来进行:一是本办门户网站(http://ka.sz.gov.cn);二是深圳政府在线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口岸办部分;三是公务员之窗(内网)部门信息口岸办部分。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2008年我办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在主动公开方面,我办按照新的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完善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栏目的内容。新版本政府在线后台投入运行后,我办共发布工作动态21条,口岸通关情况的专项统计数据信息10条,规划计划信息5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在线服务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内容,及时更新联系人的信息,确保在线办事渠道的畅通。在公众参与方面,2008年,我办进一步完善补充了“12315”咨询栏目的有关内容,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审批有问题,请你向我提”的链接模块,便于接受政府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一年来,我办未接收到公众关于口岸业务方面的在线咨询或意见建议。

由于我办两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需经过与其它职能部门的协商、现场调研等多个环节,目前尚未实现全程在线审批。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信息发布的内容和程序,认真研究解决行政项目在线审批或预审等问题,及时准确地发布口岸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信息,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口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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