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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公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7-11-22 14:29

2017年第7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动法治海关建设,深圳海关决定废止5份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海关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深圳海关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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