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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关于公开招考普通雇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3月21日)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4-03-21 14:57

各考生:

  深圳市口岸办2014年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及资格初审已经结束。现将报名及初审情况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公告经资格初审,以下人员符合招考条件:

  孙梅林 杨少静 欧阳梦雪 宁文权

  二、关于面试的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

  2014325下午300-500

  (二)面试地点。

  试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福田南路10号口岸指挥中心大楼

  面试考生统一在口岸办六楼会议室(606室)集中候考,由引导员带领进入考室。

  (三)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必读)

  1.报到。

  面试的开考时间为2014325日下午300。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当天下午230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到达面试候考场查验证件。

  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生经证件查验并关闭寄存通讯工具后,进入候考程序。

  2.延误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封闭与等候。

  开考后,工作人员将按招考职位顺序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要离开候考室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候考考生需离开面试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后按弃考处理。除候考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4.应试。

  考生在面试中,应按照考官的指令,以普通话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的,当场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发问。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5.等候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到面试室外等候,待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立即离开考场。

  6.清场和离场。

  面试期间,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清退考场和候考室内外的一切无关人员。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及所寄存的通讯工具,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7.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面试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三、面试咨询

  咨询电话:83758557

  特此通知。

  市口岸办

  2014年3月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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