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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涉海隐患治理,“鹏海先锋”在路上——大亚湾海事局联合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研究制定休闲旅游船舶经营标准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8-04-11 00:00
为落实大鹏新区海上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联合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和深圳海事局领导指示,推进休闲船舶码头建成之前过渡期间的休闲船舶运营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大亚湾海事局积极加强和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于4月9日联合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就深化涉海隐患治理,制定休闲旅游船舶经营标准开展研究和实地调研。
首先,大亚湾海事局与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于七星湾水上休闲活动监管中心对休闲旅游船舶经营标准进行深入探讨。会上,三个涉海单位根据《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各自职责对过渡期间休闲旅游船舶经营标准的制定原则、工作目标、具体条款及后续的监管措施进行研究。随后,三个单位赴西涌沙滩进行实地调研,并与西涌股份合作公司、西涌沙滩休闲旅游船舶经营档主代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西涌股份合作公司关于西涌沙滩设置集中上下客临时浮动码头的计划,广泛听取各方对经营标准的意见,确保制定出台的经营标准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既能促进休闲旅游船舶规范化发展,又能保障大鹏新区民生工作。
下一步,大亚湾海事局将按照上级部署,主动作为,全面履职,进一步巩固“政府主导、海陆联动”涉海安全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休闲旅游船舶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大亚湾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