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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出台帮扶企业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0-02-10 17:04

  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进口快速通关、延长税款缴纳期限、从轻从快办理疫情防控物资违规案件等。2月7日,深圳海关出台帮扶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全力支持深圳关区重点行业和民营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阻击战。

  在口岸通关方面,深圳海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进口快速通关,包括在各口岸海关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专用窗口,疫情防控物资即到即提,实现通关“零延时”;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多种模式快速通关,紧急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后续补办相关手续。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扩大企业免除税款担保适用范围,延长税款缴纳期限,滞纳金一律免征,延长滞报金起征时间节点。对于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海关依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后免征税款滞纳金。

  对加工贸易企业来说,深圳海关的二十条措施扶持力度也非常大。包括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担保一律免收、延长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期限等等,确保企业加工贸易货物可正常进出口,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深圳海关扩大认证企业通关惠企措施,将深圳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通关便利化“优先办理类,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专人协调类,理性执法类”等4大类措施拓展至向海关申请高级认证并经过海关初步筛选的一般认证企业。推行主动披露和容错机制,企业对疫情期间存在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远程网上主动披露,海关及时在线受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减免滞纳金。

  据了解,在疫情持续期间,深圳海关将从轻从快办理违规案件。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违规案件,一律不收取保证金,对可以不采取扣留货物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律不予采取,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对不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其他违规案件,原则上不采取扣留货物、收取保证金等措施(特殊情况外),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

  在疫情特殊时期,深圳海关将积极开展网上作业减少对企业影响,应用“网上稽查”、“网上核查”和“网上认证”等方式开展外勤作业,利用 “远程面洽”、“网上看货”和“无纸化传输”等科技手段,降低实地稽核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深圳海关企管处负责人表示,这是全国海关系统率先出台的扶持企业防控疫情政策,措施涵盖通关便利、减轻负担、宽严相济和贴身服务等四方面内容,其中容缺办理手续、扩大免除税款担保范围、扩大认证企业通关便利受惠范围、从轻从快办理违规案件、与地方政府叠加支持等多项措施都体现出深圳海关在特殊时期大力帮扶企业的决心和诚意。

  深圳海关的这些措施适用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6月30日,将视疫情防控需要再作相应调整。措施实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联系,电话:0755-84397151,0755-84397170(工作日9:00-12:00,13:30-17:30)。(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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