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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进一步优化深圳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3-02 18:07

  一、背景情况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选择深圳等6个城市作为首批创新试点城市,这是全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大胆尝试和重大机遇。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署岸发〔2021〕85号)和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的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口岸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进一步优化深圳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内外统筹,充分发挥口岸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开放平台作用。在严格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的基础上,推进通关便利化,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创新监管方式、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高质量监管、高品质服务水平,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粤港澳大湾区口岸营商环境。

  (二)基本特点。

  一是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逐条逐项细化改革举措,集中攻坚、深入推进,以最大力度保障国家决策部署在深圳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二是注重创新改革谋划,积极优化提升。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先试示范区战略定位,进一步研究提出“自选动作”改革措施,力争形成一批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是坚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强化市级统筹、高位调度、分业务领域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做到一措施一清单,切实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三)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紧紧围绕营造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目标,从提升口岸通关时效、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规范口岸收费、高效便企利民4个方面提出32项具体举措。

  1.在提升口岸通关时效方面,充分创新监管方式,提出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加强海外仓信息共享、加快出口退税流程等11项改革举措。

  2.在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方面,充分强化科技赋能,聚焦于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完善、加快口岸智慧设施建设、加强系统间信息共享等7项改革举措。

  3.在规范口岸收费方面,充分发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推动口岸服务项目市场化、加大口岸收费公示力度、强化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督检查等5项改革举措。

  4.在高效便企利民方面,充分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提出筑牢口岸防疫防线、建立口岸营商环境“问题清零”机制、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常态化等9项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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