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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7年预算情况

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2-21 00:00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国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市口岸办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7预算数为1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国家口岸办、省口岸办及其他兄弟单位来深考察学习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按规定在2016年基础上减少了一辆在编车辆,现有在编车辆2辆,费用主要用于车辆维修、油料、保险等开支。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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