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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财政预算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2-02-08 00:00
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律、规章,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报批工作并组织落实;承担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推进口岸查验方式和监管模式改革;负责协调落实往来深港澳之间的客运船舶、直通巴士和国际航班临时加班的口岸通关事项;负责特区管理线自管口、临时口开设以及巡逻路、隔离铁丝网局部改移的报批工作;承担协调维护口岸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口岸反恐和应急工作;负责陆路口岸、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合理使用;根据市政府的授权,组织实施深港口岸合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口岸办系统共设6个处,行政编制43人,雇员编制25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2年总收入15,44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15,443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2年总支出 1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万元;项目支出14,074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万元;项目支出14,074万元;
2.行政单位离退休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
3.住房改革支出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市口岸办2012年总收支比上年增长1.6%,对比2011年预算批复数15,199万元增加了244万元,主要原因:1.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增加相应经费;2.部分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由社保局统一编制预算,相应减少经费;3.新增口岸指挥中心大楼中央空调、卫生间、墙体维修费;4.新增盐排、南坪、南光3个特区检查站管养费等。
(四)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 2011年 2012年 比上年
(按部门具体支出项目划分) 预算 预算 增减%
1.口岸管养经费 8,810 8,984 2.0
2.新口岸、新检查站水电费 3,070 3,070 0
3.二线维护管理经费 720 720 0
4.口岸配套设施维护费 918 918 0
5.行政运行经费 312 382 22.4
项目支出总计 13,830 14,074 1.8
附注:行政运行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办公大楼的中央空调和卫生间、墙体维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