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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关于《深圳市2019年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0-10-09 16:46

  根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深审行调报﹝2020﹞3号)《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做好深圳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我办高度重视审计整改问题,认真部署和深入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督促资金使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现有关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市口岸办2019年新增“高铁西九龙站综合管理机构备勤基地租赁费用”执行率低的问题。审计发现我办2019年新增“高铁西九龙站综合管理机构备勤基地租赁费用”项目年初预算金额2,800,000元,由于2018年申请2019年度该项目经费是按照2019年12月5至2020年12月4日基地租赁费测算,实际2019年只支付了2019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租赁费用,全年支出233,333元,执行率为8.33%。此外,租赁合同双方未签字,且承租方也未盖章。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一是及时与口岸服务中心联系,找回原合同书补齐手续程序;二是进一步提高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认识,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分析和调整。我办于2020年8月制定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其中第三章第七条至第十九条对预算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明确。结合最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我办将更科学合理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

  二、关于市口岸办2019年新增“安全生产专项”执行率低的问题。审计发现我办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项目年初预算金额500,000元,实际支出233,934元,执行率为46.79%。原定该项目结余经费调剂用于办应急值班室改造,后因皇岗口岸重建暂定了该项工作暂停,导致执行率低于50%。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认识,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分析和调整,我办于2020年8月制定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其中第三章第七条至第十九条对预算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明确。结合最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我办将更科学合理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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