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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索口岸管养经费管理新模式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1-05-25 09:22

  4月17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第七届年会上,中央财经大学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杨燕英教授向全国的预算专家介绍深圳口岸管养的先进经验。深圳口岸管养体制综合改革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在科学控制经费的同时,提升口岸服务水平?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2020年9月,深圳市政府批准市口岸办公室推动实施口岸管养体制综合改革。市口岸办按照现代财政管理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口岸管养经费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有效必奖励”的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将承接服务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口岸管养水平提升挂钩,切实解决政府公共服务公益性和企业市场逐利性之间的客观矛盾,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促使企业与政府之间产生正向向心力,进而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环机制保障。

  深圳探索口岸管养经费管理新模式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深圳口岸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战略地位日益突显,全面提升口岸管理服务水平已成为深圳市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由于深圳口岸管养服务尚未完成市场化改革,长时间以来,口岸主管部门与管养服务企业之间责权划分不清,企业对财政管养经费的依赖程度高,在允许管养企业以经营收入弥补财政拨款不足的“以口岸养口岸”体制下,管养企业的财政拨款收入与经营性收入混用,直接用于口岸管养服务的经费被压缩挤占以增加企业利润,口岸管养服务水平难以提升。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调动管养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0年9月,深圳市政府批准市口岸办公室推动实施口岸管养体制综合改革。经过前期调研和深入研究,市口岸办决定抓住口岸管养经费保障模式市场化改革这一关键性核心要素,按照现代财政管理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口岸管养经费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有效必奖励”的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将承接服务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口岸管养水平提升挂钩,切实解决政府公共服务公益性和企业市场逐利性之间的客观矛盾,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促使企业与政府之间产生正向向心力,进而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环机制保障。

  严格遴选管养服务承接主体

  在深圳市政府的统筹指导下,市口岸办会同市国资委采用遴选方式在市属国有企业中选择了政治可靠、专业领先的企业作为承接主体,通过签署服务合同,确立了市场化的合同主体关系,并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中,明确细化了双方在口岸管养服务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解决了过去长期存在的责权利不清问题。  

  改革口岸管养经费保障模式

  遵照现代财政制度原则,根据深圳市财政对市口岸管养经费实行总额管理的要求,确定了建立以预算绩效激励约束机制为导向的口岸管养经费保障新模式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科学细致编制和执行预算。要求承接管养服务企业将政府物业产生的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部纳入预算;严格支出管理,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实行人员经费总额控制;强化预算约束,参照财政预算“两上两下”模式,由管养单位按年度管养方案分口岸、分项目编制预算计划,主要项目统一上平台实行阳光采购。市口岸办根据采购合同按项目、按进度拨付管养经费,并对承接主体跨口岸、跨项目调剂资金设定严格的限制条件,确保预算经费落实到点、使用到位。

  二是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构建明确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研究制定具有口岸特色的口岸管养服务标准,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和考核。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情况,按比例梯度支付口岸管养服务经费。另一方面,将管养服务考核结果与管养企业实际效益挂钩,在口岸管养经费总额中按项目、按比例预留管养服务费作为奖惩金,根据每季度最终考核分数对应拨付管养服务费。承接企业在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前提下所节约的项目支出费用,仍作为承接企业开展其他新增管养项目的经费来源,新增开展的项目计提管养服务奖励金,此外,若承接企业通过优化管理,减少控制外包项目和水电支出,节约的费用也可以用于新增口岸现场管养项目支出,同样可以按比例计提奖励金,以此加强对企业的激励约束。

  建立承接主体淘汰退出机制

  根据“口岸管养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承接企业若出现一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必须进行书面解释说明并进行整改;

  若单个口岸区域年度内累计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委托方有权终止该口岸区域的管养服务委托协议;

  若累计出现两个及以上口岸区域委托终止的情况,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委托服务协议,以市场化方式另行选择管养服务承接主体。

  为保证绩效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建立了由市口岸办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绩效跟踪检查小组,通过定期跟踪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完善全过程监督链条。

  新管理模式运行以来,上述改革措施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最突出是长期形成的过度依赖财政拨款“养人办事”局面得到扭转。在新型口岸管养经费保障模式下,管养服务承接主体只能通过承接服务项目按比例计提获得管养服务经费,必须向提升服务品质要效益,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发。

  据了解,新的承接主体根据改革方案重新核算业务岗位,人员规模降幅达60%,为口岸不断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奠定基础。市口岸办在用好用足管养经费的同时,也较好地实现了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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