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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3-12-27 14:18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口岸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积极稳步推进口岸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为口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当作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主题教育工作统筹开展,出台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和调查研究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集中学习、读书班、主题讨论。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向查验单位学习法治建设”等14份调研报告,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落地。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运用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指引,认真组织“讲学”“践学”,持续开展“考学”“督学”。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5次,宣讲报告会9次,以学促干以学促优,切实提升全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增强以法治思维推动口岸高质量发展能力。

  二、推动常态化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全面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口岸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口岸法治化建设,依法依规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按照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述法”要求,推动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宪法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办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连续3年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优化职能职责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清理规范部门权责事项,推动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打造形成职能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口岸管理机构职能职责体系。2023年以来,市口岸办启动新一轮部门权责事项梳理工作,进一步整理规范部门职能职责,将口岸管理各项行政职能的履行纳入法治轨道。累计梳理形成部门职责清单事项21项,其中权责事项18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完成事项办理指南,积极推进事项上线测试工作,进一步规范事项办理流程。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本部门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调整情况,涉及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5项。

  )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相关要求,将政府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重要依据,保障法律顾问履行职能职责,发挥法治支撑作用。截至2023年11月,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要事项审核出具的法律意见超204份,有效保障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推动口岸立法修法工作根据市人大、 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稳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管理条例》制定、《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修改项目。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开展对市区相关部门和口岸查验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立法前评估和文本修订工作。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依法深化政务公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要求,主动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1月以来,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6条,接收各类咨询投诉316条。

  (二)接受各类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23年1月以来,本办共承接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其中主办件2件、分办件2件、汇办件3件;共承接办理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9件,其中主办件4件、分办件1件、会办件4件;共办理七届二次会议列入“B类”的提案,以及提案工作清单中列入“明年待落实事项”的建议共2件,均为分办件。本年度承接的建议提案全部完成办理。

  (三)建立完善口岸通关便利度评价机制。着力推进口岸满意度评价调查,开展深圳陆路口岸通关满意度评估工作,调研了解通关旅客、跨境司机、工作人员对于口岸通关的看法想法和意见建议,与口岸查验单位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地,强化通关保障。截至10月31日,共收到有效问卷6583份,评价满意有5232份,满意率79.5%。重点推进涉及通关流程及秩序、健康申报、口岸硬件、通关服务、口岸外围秩序五方面的意见建议的转办和落地工作,有效提升口岸服务广大出入境旅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口岸通关环境、服务保障能力、便利化程度的提升。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口岸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企业服务机制,实施口岸“问题清零”机制,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共商共研,着力推动企业在跨境贸易中的痛点、难点、瓶颈问题处理,切实增强服务进出口企业、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能力,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外贸、稳增长。推动对企政策宣传常态化,打造“深圳口岸营商环境讲坛”宣讲品牌,帮助企业了解政策措施,提升企业应对跨境贸易新形势与新业态发展的能力,今年已举办线上和线下宣讲会7场。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以来,市口岸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取得较好工作实效。但在口岸治理法规规章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口岸领域跨部门执法协作、综合治理机制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一是深圳口岸治理法规规章陈旧,不能适应“双区”建设对口岸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亟待更新完善。目前深圳口岸领域有一部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1999年颁布实施,一部政府规章《深圳经济特区出入境口岸区域管理规定》,2004年颁布实施。两部规定均已实施超20年,法规规章内容难以适应口岸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正在修改完善。二是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有待进一步更新补充完善。近年来,随着口岸管理改革深化,口岸部门实际承担的业务不断丰富,原有政务事项清单不能完整反映机构的实际职能职责,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并规范办理流程,便于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口岸区域跨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提升。口岸区域不仅涉及出入境管理,也涉及治安、反恐、反走私、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多项管理业务和多部门职能职责,但口岸区域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应急响应、联勤联动等方面在信息共享、口岸准入机制等方面仍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

  2024年,着力推动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口岸治理法规规章,加快形成覆盖口岸建设、运行和管理全场景、全流程、多层次的口岸治理规则体系;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修订、上线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事项办理流程,优化提升办事体验;三是持续推动完善口岸综合治理机制。完善口岸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联勤演练力度,推动完善口岸区域查验单位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协作机制,打通口岸治理堵点难点,进一步优化提升口岸通关保障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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