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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海关截获涉毒止咳水走私案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7-11-01 16:23

  10月12日晚,一名年轻女子一手拉行李箱一手提白色塑料袋。罗湖海关关员说,通过对该女子的行李物品进行X光图像分析,发现偌大一个箱子就只装了4瓶饮料和一些食品,而她手里提着的塑料袋装的是一大瓶果汁和几包零食。该名女子的反常行为让关员觉得疑点重重,于是示意女子接受进一步检查。

  打开箱子,里面放着几包泡面和薯片,还有用白色塑料袋装着的4瓶“黑加仑饮料”。“我们刚拿起一瓶饮料,就有一股甜腻的刺鼻气味散发出来,跟果汁的味道完全不一样,很像经常查到的‘止咳水’的味道。而且瓶盖稍微一拧就打开了,并不像未开封的饮料瓶盖咬合那么紧。盖子拧开后‘止咳水’的味道就更浓了。”

  海关关员发现,该女子一共携带5瓶类似“饮料”,海关对其进行询问,女子支支吾吾的,开始说是饮料,再问就说自己也不清楚是什么饮料,最后知道自己兜不住了,交代了是有个人给她500块港币,让她帮忙携带过关。经查,这5瓶疑似“止咳水”毛重9.9千克。目前,该案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置。

  据了解,不法分子走私的“止咳药水”,医学上称为复方磷酸可待因溶剂,主要成分是可待因、麻黄碱等,长期服用可形成心理依赖,过量滥用可导致抽筋、神智失常、中毒性精神病、昏迷、心跳停止及呼吸停顿引致窒息死亡。不法分子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运输、贩卖“止咳水”牟取高额利益。

  深圳罗湖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5年4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将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也就是说,这类“止咳水”已被列入毒品范畴,这也意味着走私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将可能涉嫌走私毒品刑事犯罪。

  据悉,深圳罗湖海关一直以高压态势和铁腕手段打击“止咳水”等各类毒品走私活动,今年以来共计查获含可待因成分“止咳水”案件61宗,截获“止咳水”约118.5千克,其中47宗已被刑事立案调查。(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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