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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扩大在河南、云南省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公告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15 17:49

  2024年第7号

  经报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扩大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现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在河南郑州航空口岸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停留区域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将云南省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停留范围由昆明市扩大至昆明、丽江、玉溪、普洱、楚雄、大理、西双版纳、红河、文山等9个市(州)行政区域。新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丽江三义国际机场和磨憨铁路口岸等3个口岸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摩纳哥、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白俄罗斯、挪威、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等54国公民,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联程客票,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可免办签证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超过144小时;从云南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可免办签证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丽江三义国际机场、磨憨铁路口岸中任一口岸入境出境,在云南昆明、丽江、玉溪、普洱、楚雄、大理、西双版纳、红河、文山等9市(州)范围内停留不超过144小时(符合与我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或我单方面免签政策的,可从其规定)。停留期间可从事旅游、商务、访问、探亲等短期活动,工作、学习、新闻采访等事项仍需事先批准并办妥签证方可入境。

  特此公告。

  国家移民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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