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032W/2024-0083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1-22
名称: 通关知多D|可以带宠物出入境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7
主题词: 宠物 出入境
【打印】 【字体:    

通关知多D|可以带宠物出入境吗?

发布日期:2024-11-27  浏览次数:-
(可以带宠物出入境吗?)

  提问:活体动物可以带出境吗?

  回答:按照法律规定,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对我国具有“三有”价值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必须凭相关证明办理通关手续,其余可以携带出境,但入境国家或地区有检疫要求的,按入境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办理。

  提问:蛇、蜥蜴、青蛙、兔子、龟、鱼等宠物能带回国吗?

  回答: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甲壳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柱动物,动物遗传物质属于国家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信息来源:“i口岸”小程序、深关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名录》(农村农业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

  (信息来源:“i口岸”小程序、深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