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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032W/2025-0015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1-15
名称: 深圳湾和拱北口岸试点启用“免出示证件”边检通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07
主题词: 深圳湾 拱北口岸 “免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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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和拱北口岸试点启用“免出示证件”边检通道

发布日期:2025-02-07  浏览次数:-
(深圳湾和拱北口岸试点启用“免出示证件”边检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11月15日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地区之间人员往来,提升通关效率,自2024年11月20日起,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湾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试点升级部分边检快捷通道,因私经常往来港澳地区人员可经“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

  根据公告,年满14周岁以上,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多次有效逗留、探亲、商务、人才、其他类赴港澳签注的内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非中国籍)的港澳居民,且同意边检机关采集核验面相、指纹等信息的,可选择使用边检现场“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无需出示实体出入境证件。选择其他查验通道通行的,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持有因公出入境证件的内地居民,目前暂不适用“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仍应通过其他查验通道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

  公告提醒,因内地居民入境港澳地区时需凭证接受查验,港澳居民进入内地时需凭证办理停居留、出行等事宜,所有往来内地和港澳地区的人员仍应随身携带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如遇问题可以通过12367服务热线咨询。

  国家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实施以“刷脸”代替“刷证”的“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查验方式,是对现行边检快捷通关查验方式的技术创新升级,有助于优化简化旅客通关查验环节,改善旅客通行体验,对便利内地与港澳地区之间人员往来,促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