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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032W/2025-0056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6-19
名称: 深圳市2025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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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5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5-06-23  浏览次数:-
(深圳市2025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深圳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组关于印发《深圳市2025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2025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深圳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深圳市2025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口岸营商环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从科技赋能口岸服务、促进跨境贸易新业态发展、优化口岸功能布局、创新口岸通关监管模式、强化便企利民服务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推进AI+口岸服务,打造智能化口岸服务新范式。在口岸通关、服务引导、政策咨询等环节引入人工智能应用,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实施“AI+口岸”应用建设,搭建口岸AI通用能力平台,推进打造口岸AI智能问答数字人,为进出境旅客、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口岸服务。

  二、建设深圳口岸服务网,提供“一站式”口岸通关综合服务。基于深圳市智慧口岸一体化服务平台,整合深圳口岸领域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资源,建设深圳智慧口岸服务网。研究在有条件的口岸设立现场便民政务办理点。

  三、提升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贸易服务水平,加强“本地特色”应用。丰富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特色功能应用,深化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外贸+金融”应用建设,推动与商业银行、征信机构、支付机构加强合作,支持银行研发更加适用中小民营企业的专项信贷产品,开发更为便捷高效的收结汇工具。

  四、推动深圳口岸加入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APMEN),开展口岸国际合作业务。探索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口岸单位合作开展“双边预录入数据交换传输”试点。以“深港无缝清关”为基础应用场景,探索创新更多口岸通关模式,进一步提升深港口岸的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推动跨境低空经济新业态发展,创新跨境无人机及直升机通关枢纽模式创新跨境无人机物流通关模式,探索在有条件的口岸开展跨境无人机试飞。推动蛇口港口岸扩大开放增加跨境直升机出入境功能项目验收,建立全国首个海空复合型口岸枢纽。

  六、建设寄递渠道自动化智慧场站,助力打造全球跨境电商集散中心。立足深圳地区跨境寄递包裹监管业务实际,对寄递业务作业进行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探索寄递业务信息流和实物流全链路全方位智慧监管模式,推动监管效能和通关效率提升。推动深圳深盐跨境电商运营中心恢复运营。

  七、持续推广跨境电商阳光化,构建深圳跨境电商阳光化服务体系。扩大跨境电商阳光化试点覆盖范围,推动海外仓、独立站、金融机构等基础数据与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互联。积极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打造“关、汇、税、贷、保”一站式阳光化监管服务体系。

  八、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完善业务模式与服务标准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拓展海外仓、独立站相关业务规模,发布《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服务质量要求》地方标准,提升海外仓的服务质量。织密跨境电商海运航线、国际航空货运航线,2025年保障跨境电商海运快线常态化运营航线在30条以上,跨境电商航空货运航线达12条,力争到2025年国际及地区客货运航线超100条。

  九、发挥全球跨境物流标准创新联盟作用,促进跨境贸易领域规则标准互联互通在跨境电商、多式联运等领域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推动规则标准互联互通,推进跨境物流行业标准化建设。

  十、加快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形成可复制推广典型案例积极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全年在投资贸易便利、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形成不少于20项制度型开放典型案例,在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方面形成不少于12项创新案例。

  十一、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争创国家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持续提升服务贸易创新示范效应,积极申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落实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和数字贸易改革创新措施,促进服务贸易扩规模、优质量、提效益。

  十二、完善深港陆路口岸基础设施,提升口岸硬件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新皇岗口岸建设、罗湖口岸改造、沙头角口岸重建;推动皇岗口岸货运功能转移;推动在深圳湾口岸增设边检“快捷通”查验设备;建设深圳湾口岸、莲塘口岸冷链查验设施,推动完善深圳湾口岸、莲塘口岸货检场地边检查验设施;推动河套合作区跨境专用口岸规划。

  十三、优化海空港口岸功能布局,强化海空跨境货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国家管网LNG迭福北站泊位对外开放验收,加快盐田港东作业区建设,建设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三跑道及国际转运一号货站、国际快件一号货站等货运基础设施。

  十四、加快提升国际交通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多元国际物流通道布局扩大远程国际航线及中欧班列开行规模,加大深圳中欧班列支持力度,增加精品班列开行数量,力争2025年达到250列。积极参与跨里海黑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开辟连接粤港澳大湾区与欧洲物流新通道,形成深圳与欧洲“陆上直连+铁海联运”多元化通道布局。

  十五、拓展大湾区组合港覆盖范围,促进大湾区港口联动发展织密“大湾区组合港网络”,2025年总计开通组合港45个,提升组合港运输量、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到34%以上,加强珠三角及内地货源经深圳港口中转吸引力,带动提升大湾区港口群国际竞争力。

  十六、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实施,推动游艇通关便利化。推动深圳机场福永码头列入粤港澳大湾区游艇自由行指定口岸。进一步优化自由行游艇出入境海事手续申办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游艇“一次审批、7天内多次进出”。推动扩大深圳游艇自由行水域范围,推动“航行深港间的香港游艇验船证明书适用认可”。

  十七、推行深圳西部(前海合作区)集装箱港区一体化海事服务便民措施,实现海事许可备案结果互认对国际航行集装箱船在前海合作区集装箱港区内临时改港的进港申请等海事行政许可和海事行政备案手续结果互认。

  十八、试点推行盐田港往来港澳小型集装箱船舶(中国籍)办理定期进出口岸手续,提升办理效率经批准实行定期查验的船舶,周期内盐田港往来港澳无需再另行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海事审批。

  十九、加快发展绿色航运,推动建设全球一流环保港口。探索船用甲醇燃料加注安全标准建设,争取深圳港绿色燃料加注中心落地。

  二十、创新国际结算新模式,提供多元化的产品与服务。支持企业通过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支付机构申请准入、询汇锁汇、国际汇款等业务,为进口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国际结算服务。

  二十一、科学合理谋划口岸免税商业布局,扩大口岸免税服务范围推动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增加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遴选,进一步扩大离境退税商店范围。

  二十二、强化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督检查,规范跨境贸易相关收费行为规范进出口环节各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行为。开展口岸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查处船公司、货代、船代、口岸、堆场等相关企业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口岸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对外公示口岸吊装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对吊装服务质量监督力度。

  二十三、持续加强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培育力度,促进AEO企业发展壮大。加强中国海关AEO实训基地(深圳)关地合作共建,促进AEO企业可持续发展,扶持更多优质企业成为AEO企业。

  二十四、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做好便企利民政策宣讲工作。打造“口岸营商环境讲坛”宣讲品牌,持续组织口岸营商环境政策宣讲活动,建立政府部门宣传联动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口岸通关便利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