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 访谈实录
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解读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解读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5-11-09 15:06
主题
|
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解读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解读
|
时间
|
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
嘉宾
|
深圳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苏宇
|
主办单位
|
深圳海事局
|
实录内容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本期在线访谈我们邀请的嘉宾是深圳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苏宇同志,主要就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为大家进行解读,并回答广大网友关心的问题。苏宇,您好!请跟我们的网友打个招呼吧! 【苏 宇】: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 【主持人】:下面进入我们今天的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于2014年12月2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个人申办海员证。您能简单介绍一下这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吗? 【苏 宇】:好的。海员证是中国籍船员在境外执行任务时表明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的证件,其性质类似于个人护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89]7号)颁布以来,海员证已经走过了十六年的历史。长期以来,海员证管理一直参照公务护照管理的模式,海员证必须由主管机关授予办理海员证编码的单位向海事机构申请办理,申办单位对所申办的海员证负有管理责任。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申办单位是海员证的管理主体,船员个人则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 【苏 宇】:随着社会经济、航运产业的蓬勃发展,社会船员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某些申办单位受利益驱使,利用海员证约束船员正常流动;甚至还出现了一些非法中介,通过倒卖海员证来牟取暴利,极大地损害了船员的利益。为促进船员职业发展,便利船员办理海员证,推进海事管理职能转变,自2015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取消海员证单位申办限制,施行个人申办海员证。海员证申办对个人放开,能有效地促进船员正常流动和船员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对营造公平的船员劳务市场环境、构建和谐的海上劳动关系起到积极作用。 【苏 宇】:施行个人申办海员证后,海员证的管理主体为船员本人。海员证由船员本人持有并负责保管,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买卖、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海员证。 【主持人】:那么,哪些类别的船员可以以个人身份申办海员证呢? 【苏 宇】:国际航线海船船员、港澳台航线船员以及国际河流段航线船员可以个人身份申办海员证。暂不对渔船船员开放个人申办海员证。其中,注册类别为“国际海船”的船员可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任一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注册类别为“国内沿海”或“内河船员”的船员,只能向具有特殊航线签发权的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 【苏 宇】:除此以外,船员本人也可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及海员证申办单位代为申办海员证。其中,注册类别为“国际海船”的船员可委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的海员外派机构、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以及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海员证申办单位代为申办海员证;注册为“国内沿海”或“内河船员”的船员可委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经营特殊航线资质的海员证申办单位代为申办海员证。请注意,目前不受理船员委托个人代为申办海员证 【苏 宇】:另外,以往针对港澳台航线船员及国际河流段船员申办海员证的量控限制也取消了。 【主持人】:个人申办海员证对广大船员朋友们来说可是件新鲜事,接下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申办流程吧! 【苏 宇】:个人申办海员证,首先要通过船员业务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成功提交在线申请后,还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将《海员证申请表》等书面材料递交至政务中心完成受理过程。自受理申请之日开始,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予以签发《海员证》。具体的操作流程大家可以参见我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最近更新的“个人申办海员证操作指南”一文。 【主持人】:前面您也提到了,船员个人在完成在线申请后,还需要递交必需的书面材料,方可完成受理过程。请您介绍一下具体包含哪些书面材料呢? 【苏 宇】:主要包含以下材料:一是经船员本人签名确认的《海员证申请表》;二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证明;三是国际航行(含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任职能力证明文件;四是有效的船员体检合格证明;以及第五项,当海员证因遗失、损毁申请补发时,需要提交《海员证》遗失、损毁报告。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可以参见深圳海事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个人申办海员证实施细则”一文。 【主持人】:施行个人申办海员证为广大船员群体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那么另一方面,这一政策的实施对申办单位来说又意味着哪些变化呢? 【苏 宇】:申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随着海员证管理主体的变换,自己已经由原来的申办主体、管理者变更为受委托方的角色。相应的,在代为申办海员证时也需要突出这一委托关系。一方面,申办单位要先在系统中录入与船员之间达成的委托协议,并经船员本人确认后,才能够进行申报操作;另一方面,机构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中必须包含委托证明,只有当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中包含委托办证内容时,才可以免予提交。 【主持人】:这样看来,个人申办海员证的实施对各方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苏 宇】:是的。作为海事管理机构,我们也将及时转变理念、创新管理。依托现代化信息手段,进一步优化海员证审批工作流程,探索海员证管理新模式,高效服务广大船员和港航企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真正实现“利民、惠民、便民”。 【主持人】:从网友们的反应来看,关注个人申办海员证的网友还真不少,问题比较多。接下来让我们回答一下大家的提问吧。 【自由船员】:原有海员证即将到期,想以个人名义重新办一本新证,那么原有海员证是否必须作缴销或者注销处理?新海员证签发后,旧证是否就自动无效了? 【苏 宇】:您好!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旧海员证不需要缴销或者注销。个人申办海员证施行后,海员证的管理主体已由申办单位变更为船员个人,船员无需因与原申办单位间的劳动关系解除、到期而对海员证作缴销、注销处理。对于第二个问题,答案也是否定的。在新海员证签发到旧海员证到期这段时间内,两本海员证同时有效。旧证不再收回,到期后自动注销。在此期间,船员应承担正确使用海员证的责任,因证书使用不当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将由船员自负。 【李波】:领导你好!我的旧海员证有效期不满一年,想重新办一本新的海员证。请问网上申报时,“申请形式”应当选择“签发”还是“换发”? 【苏 宇】:您好!这种情况应当选择“签发”。这里的“换发”特指原海员证因签证页已签满,而需要换发一本新证的情况,而不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旧证到期换发新证”的概念。 【小赵】:您好!我想办理海员证,请问你们周末上班吗?还有就是我的是海员证快到期准备换新延期,从申报到领证要几天?如果急用可以办理加急吗? 【苏 宇】:您好!按照国家规定,我局政务中心节假日不上班。您在符合申报条件,进行网上申报,正式受理后,海员证办结期限为7个工作日。 【自由船员】:“任职能力证明文件”指的究竟是哪些材料? 【苏 宇】:您好!任职能力证明是指证明船上厨师、服务员及其他非值班普通船员经过培训具备船上任职能力的文件。船上厨师的任职能力证明文件是指《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和《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服务员及其他非值班普通海船船员的任职能力证明文件是指《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和《海船船员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普通内河船舶船员的任职能力证明文件是指《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李先生】:女士,你好!我正好在办理海员证,请问哪些材料可被认定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证明”?我已经办理了个人护照,能不能用它来代替无犯罪记录证明? 【苏 宇】:您好!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半年以内),或签发日期为一年以内的个人护照均视为有效。 【李先生】:女士,你好!我正好在办理海员证,请问哪些材料可被认定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证明”?我已经办理了个人护照,能不能用它来代替无犯罪记录证明? 【苏 宇】:您好!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半年以内),或签发日期为一年以内的个人护照均视为有效。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在线提问我们就回答到这里。如果各位网友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我们的外网进行留言。好的,今天我们的在线访谈就到此为止。非常感谢苏宇同志! 【苏 宇】:好的,不客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谢谢主持人! |
图片资料
|
|
附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