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移动版网站
  • 扫一扫二维码
    体验微信公众号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通关指引

请问我和家人一起办理了出入境证件并选择邮寄,家人办理护照,我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可以一起邮寄吗?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3-05-04 10:18

  答:您这种情况不符合证件邮寄“五同”原则,无法合并一起邮寄。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明确规定:对于符合“五同”标准选择邮寄的,即同时办理同一类型(护照、港澳通行证、赴台证件属于不同类型,新证和旧证加注属于不同类型,不同签注种类属于不同类型)证件,选择同一收件地址,同一收件人,同一收件人电话,五本(含)以内可以将同一类证件同一包裹送达,只收一次投递费。(来源:市公安局)

  “五同”原则具体如下:

  (1)同一类型证件且同一签注种类;

  (2)同一时间申请;

  (3)同一收件人;

  (4)同一收件地址;

  (5)同一联系电话。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

深圳口岸办官方微信 i口岸 适老化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