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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居住证 2月1日起省内居民可在深圳办理出入境证件
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2-01 00:00
1月31日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近期,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等多个方面,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与市民出入境相关的主要有六项便利措施,包含省内户籍居民可在我市免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等。
对在深省内居民而言,新措施实施后将带来两项便利。第一项,新措施规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商务、定居除外)。这意味着,原来在深圳办理出入境证件按要求必须持有效的《深圳特区居住证》,新措施实施后,省内居民无需持有效《深圳特区居住证》即可在我市各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第二项,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此前,深圳港澳签注已实现自助办理,新措施新增了赴台旅游签注自助办理,并且取消了省内居民自助机办理香港签注“立等可取”业务两月一次的限制。
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深外省居民,新措施规定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新措施实施后,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定居除外)。在我市此前执行的便利办证政策中,没有涵盖配偶这一概念,新措施中可以就近申请的群体包含了配偶、子女、父母,取消了对父母、子女的年龄限制。
新措施还为在深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新措施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事实上,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已包含此措施,但外籍申请人须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而新措施取消了这一条件。
此外,新措施还规定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不含打印纸照片)、可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因时间紧急,广东省出入境窗口暂未能提供免费照相服务,但会尽快推出该项便利服务。详情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查询。(读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