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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罗湖口岸交通楼等3个口岸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6-05 00:00
深发改函〔2017〕1380号
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和皇岗口岸城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深口管〔2017〕72号)收悉。为发挥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求的作用,提高停车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快车位周转,缓解口岸停车难和周边交通拥堵,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罗湖口岸交通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由现行的第一小时15元,第二小时起5元/小时,每天最高收费60元,调整为:高峰时段(6:30-24:00):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5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4:00-6:30):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2.5元/半小时。
二、文锦渡口岸停车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由现行的第一小时15元,第二小时起3元/小时,每天最高收费60元,调整为:高峰时段(7:00-22:00):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3元/半小时;非高峰时段(22:00-次日7:00):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1.5元/半小时。
三、皇岗口岸出境报关大货车停车场和货检区小车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由现行的小车第一小时15元,第二小时起3元/小时,每天最高收费60元;大车第一小时30元,第二小时起6元/小时,每天最高收费120元;超大型车第一小时45元,第二小时起9元/小时,每天最高收费180元。调整为:小车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2元/半小时。大车和超大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在不超过小车收费两倍和三倍幅度内自行确定。
四、文锦渡口岸地面货检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皇岗口岸出境报关大货车停车场和货检区小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实行海关货检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统一收费标准。
五、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六、请你中心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停车场设施设备,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七、以上规定,从2017年6月20日起执行。
专此复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