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1-15 00:00
按当前政策规定:探亲签注(T)发给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的人员。该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3个月多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年×月×日以后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无效)两种。个人旅游签注是发给个人旅游者身份到港澳旅游的内地居民,有一次和二次两种,有效期为3个月或1年,每次停留时间不能超过7天。(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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