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2-26 00:00
您好:根据《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质检总局联合公告第1712号《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郁金香球茎不允许携带入境。如果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郁金香球茎由农林部门负责审批),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