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1-18 00:00
您好:目前,对出口水果的监管,采取出口水果果园、包装厂要在所在地检验检疫局注册登记的制度,注册登记后,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安全风险监控的比例抽采样。对于供港水果,自2014年8月起,在符合我国相关标准的情况下,要符合香港《除害剂残余规例》的要求。详情请致电0755-83886196。(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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