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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深圳一家生产电脑显示器的企业,有一批援外货物需报检,需提供那些资料?

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7-05 00:00

  您好:应提供以下资料:(1)出境货物报检单(应以总承包企业名义报检,如属代理报检应提交《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2)有关批准文件(如商务部任务批件等)、购销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单证;(3)该批物资的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检测合格证(原件)、及总承包企业出具的相关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属向代理商或经销商采购的物资,还应提供相关授权证明);(4)对于出口口岸与产地(或采购地)不同的,应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产地或采购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换证凭单;(5)提供3C认证证明或证书(定制产品除外);涉及其它行政许可制度的物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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