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5-04-29 19:22
您好!可以按照分享运输行李物品申报。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应当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
分离运输行李物品运进时,旅客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关申报单证、提货单证、物品清单等到物品进境地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征免验放手续。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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