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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通关知识问答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5-02-09 05:00
1、请问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的验放标准?短期内多次来往是指多长时间?
答: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旅途必需品”是指旅客在本次旅途中直接需用的生活用品。“短期内多次来往”指15日内进境超过1次。
2、我以前是A类企业,12月1日新的企业信用暂行办法实施后,我企业直接过渡到一般认证企业。请问如果此时企业的海关注册编码发生了变化,是否会对我企业继续适用一般认证企业产生影响?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22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企业名称或者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更的,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和管理措施继续适用。
3、朋友给我寄了两个月的国字号中成药到英国,请问可以顺利通关吗?如果从中国顺利通关,到英国以后还会被扣吗?
答:您好!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海关总署1990年第12号令规定,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寄往国外的,限人民币二百元。
(2)根据海关总署1993年第43号令规定,含有下列成分的中药材、中成药禁止出境: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如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黄等。
注:不含配以微量麝香、蟾酥的成药,如麝香还阳膏、六神丸等,但包括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药品。
(3)很多国家禁止中药材、中成药进境,具体还需咨询英国海关的相关规定。
4、我司现需要进口一辆右舵车用于试验,请问海关对右舵车的进口有限制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署法[2000]607号)右置方向盘汽车属于禁止进口货物。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请问该条规定中“国家税款”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中的“国家税款”是指海关依据《海关法》、《关税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6、从上海入境,随身携带从加拿大购买的物品,现需办理退税手续,请问应该去哪里办理?
答:国外购物退税和中国海关无关,请联系前往国有关机构咨询。
7、海关总署已经核准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因为其他原因失效的,已缴纳的备案费会退还吗?重新备案还需要缴纳备案费吗?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83号第八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或者在备案失效后重新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的,应当缴纳备案费。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将备案费通过银行汇至海关总署指定账号。海关总署收取备案费的,应当出具收据。备案费的收取标准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并予以公布。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备案续展或者变更的,无需再缴纳备案费。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海关总署核准前撤回备案申请或者其备案申请被驳回的,海关总署应当退还备案费。已经海关总署核准的备案被海关总署注销、撤销或者因其他原因失效的,已缴纳的备案费不予退还。
8、哪些情况下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先缴纳足额的税款担保,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七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义务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的,应当按照海关初步确定的应缴税款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
(一)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税要件的;
(二)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
(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
(四)暂时进出境的;
(五)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按保税货物实施管理的除外;
(六)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
(七)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税款担保的。
9、我司进口一批货物,申报的原产地是法国,经海关审核后认为申报不实,转缉私部门,请问会有什么处罚吗?
答:您好!根据国务院令第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
10、商标是在美国注册的,国内的商标注册证正在办理中。请问在知识产权备案时,上传美国的商标注册证是否可以?
答:您好!不能上传美国的商标注册证,只能上传国内办理的商标注册证。
11、哪种情况下,海关会对查验过的货物进行复验?
答:根据海关总署第138号令第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对已查验货物进行复验:
(一)经初次查验未能查明货物的真实属性,需要对已查验货物的某些性状做进一步确认的;
(二)货物涉嫌走私违规,需要重新查验的;
(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海关查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验要求并经海关同意的;
(四)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情形。
12、我们是一所大学的图书馆,现有美籍华人想向我校捐赠其个人藏书(旧书)共4000余册,用于我校教学研究之用。请问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答:请参考海关总署第1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境外赠送进口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受赠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交赠送方出具的赠送函和受赠单位的接受证明及有关清单。
接受境外赠送的印刷品超过100册或者音像制品超过200盘的,受赠单位除向海关提交上述单证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