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1-01 09:55
答:您好!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可以申请赴港逗留签注。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公安”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本人携带身份证、现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本人前往出入境大厅办理。谢谢!(来源:市公安局)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备案号:粤ICP备19001328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394325 传真:0755-83394409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4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24号
建议您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体验更好的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