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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口岸首次通过旅检通道验放异地审批进口特殊物品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5-10-15 15:37
10月8日,一批目的地为北京的进口特殊物品,由入境旅客携带,经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验放入境,这是罗湖口岸首次通过旅检通道验放异地审批进口特殊物品。
此前,我国对进境特殊物品实行入境口岸审批,即经深圳口岸进口的所有特殊物品均需在深圳口岸进行审批。3月1日起,依据新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60号令),特殊物品入境口岸审批变为入境目的地审批、全国口岸通用,即特殊物品由目的地检验检疫部门完成审批,在全国各口岸自主选择通关。
该批特殊物品共119支,系实验用DNA和RNA,产地为中国台湾,携带入境者为某公司员工。工作人员确认了产品入境目的地所在的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并对物品进行了检疫查验,包括核对物品的名称、成分、批号、规格、数量、输出地、生产厂家等内容是否与审批单一致,确认物品包装是否安全无破损,不渗、不漏等。随后,依据查验情况,工作人员准予物品入境。
检验检疫提醒广大生物医药企业,《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制定有特殊物品风险分级等多项新规,对于企业进出口特殊物品有更大的便利,企业应及时了解法律政策变化,按要求办理通关手续,便捷通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