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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期自评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8-07-23 00:00

  根据《深圳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深府办〔2016〕34号)求,现就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总体实施情况

  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两年多来,我办上下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牢固树立口岸工作中心地位,全力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通关效率为主线,以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的稳步实施,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为顺利完成五年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三五”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市口岸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查验业务改革和区域通关一体化,进一步完善电子口岸,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口岸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口岸综合执法和服务能力,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使口岸执法管理更加严密高效,使旅客出入境更加安全、顺畅,使企业进出口通关更加有序便捷,进一步提高深圳口岸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依据达成时间确定了近期、中期及远期目标。

  2016年7月,我办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口岸联席会议,宣布成立了口岸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有效增进了口岸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为及时通报大通关建设改革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平台和途径。“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办与口岸相关单位一道,积极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完善,以提升旅客通关体验为目标的口岸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口岸综合环境和整体形象明显改善。口岸技术运用水平逐步提升,旅客自助查验通道的数量持续增长,边检“快捷通”升级改造,海关实施以“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规范化”为特征的“二建四改”业务综合改革,建设业务运行监测平台,创新“互联网+海关运行管理”模式。全面启动出口活畜智能监管系统等16个项目,人脸识别红外线测温系统、车载式核与辐射实时定位跟踪系统等取得重大突破,研发了国检E道移动执法终端,创建“1+4全球溯源核放”监管新模式;海事初步建成全天候、连续的船舶动态监测动态监控以及巡逻艇现场监管的立体监管系统。货物通关程序日益优化,监管执法协同逐渐加强,通关无纸化与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关检合作“三个一”实现全覆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由局部试点向全域覆盖推进,深圳地方版与国家标准版成功对接,报关单覆盖率提升至48.8%,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工作取得进展,海关、海事、边检对国际航行船舶实施联合登临检查,以“大通关”建设为载体的各项口岸查验业务改革的探索与创新得到持续推进,实现了“货物通关时间”及“对外办事作业时间”双压缩。口岸联勤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我办及市公安局的大力推动下,经口岸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福田口岸、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深圳湾口岸、沙头角口岸联勤联动指挥部已经建设完成,皇岗口岸已启动新的联勤联动指挥部选址建设工作,口岸联勤联动规范也已建立,各口岸区域防控职责已基本划分完毕,口岸外围各职能部门责任界线已经明确,口岸通讯保障和工作对接进一步强化,基本实现了常态化值班,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全时段全区域覆盖口岸通关时间。信息资源整合运用进一步强化,口岸视频监控共享共用工作进展顺利,治安防控和反恐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总体评估是近中期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远期目标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1.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内地口岸

  我办自2017年4月受领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建设协调任务以来,按照中央省市领导的指示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当前,大部分查验设备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并与港方开展联调联试相关工作。7月6日,广东省口岸办组织各派驻单位、香港路政署、港铁公司等有关单位对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进行现场预验收,经实地检查,各有关单位一致同意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通过预验收,并同意提请国家于7月底前进行正式验收。

  2.莲塘口岸

  2016年底莲塘口岸联检楼完成结构封顶,截至目前,莲塘口岸旅检大楼完成总工程量约90%,智能化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5%,精装修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约70%,幕墙工程已基本完成。货检区共12幢单体建筑,结构施工已基本完成,目前正进行机电安装和精装修工程。跨境桥及市政配套工程的高架桥主体结构已全部完成,场地配套工程完成约45%。经深港双方商定,莲塘口岸拟在2018年底建成并具备开通条件。

  3.恢复梅沙旅游专用口岸、设立南澳旅游专用口岸

  按照市政府《关于研究我市2016年度口岸重点建设项目的会议纪要》(52)要求,2016年4月起,盐田区政府和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分别就恢复梅沙旅游专用口岸和设立南澳旅游专用口岸对本辖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口岸出入境客流量的预测等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编制完成了《恢复梅沙旅游专用口岸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南澳旅游专用口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鉴于目前香港方面在马料水码头并未设置管制站(口岸),按照香港现行相关体制,如在马料水码头设置管制站(口岸),须由香港特区政府专案提请立法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深圳目前暂不具备设立梅沙和南澳旅游专用口岸基本条件。

  4.加快建设深圳港口岸液化天然气专用码头

  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工程(以下简称“华安LNG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现有1座8万立方米的储罐、1个5万吨级的码头、5座LNG槽车装车台以及拥有24万立方米/小时的气化外输设施,具有每年约80万吨的处理能力。计划于今年下半年进行调试。现已协调相关企业明确提出由专责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相关查验监管需求。目前基本完成查验监管设施建设。待企业备齐所需文件后,我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口岸验收申请,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1.皇岗口岸重建项目

  皇岗口岸重建前期研究、专项研究等工作已经完成。在进行皇岗口岸重建专项研究的同时,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我办同步启动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等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成立皇岗口岸重建工作组。目前,正处于工可编制基础资料收集阶段。此外,对皇岗口岸改造有直接影响的车港城问题在市领导的直接关心下经多轮谈判,相关协议已经市政府同意签署。

  2.沙头角口岸重建项目

  沙头角口岸重建项目已列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目前已完成工可方案及报告编制和征求意见工作。

  3.深圳湾口岸配套查验设施完善二期工程项目和深圳湾口岸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

  按照市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我办在完成项目工可编制、工可报告及用地规划许可报批后,由市建筑工务署开展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组织等后续工作。该项目已于2018年1月正式移交市建筑工务署。目前,深圳湾口岸配套查验设施完善二期工程项目正在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深圳湾口岸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处于地质勘察阶段。

  4.福田、深圳湾口岸基础设施和机电设备改造项目以及罗湖口岸基础设施和机电设备改造项目

  两个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可报告编制单位经过两次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数量均少于规定最少的投标人,我办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直接委托公示方式于2017年6月分别确定了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截至目前,福田、深圳湾口岸基础设施和机电设备改造项目已编制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初稿。罗湖口岸基础设施和机电设备改造项目正开展工可报告编制工作。

  二、“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市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良好,主要任务及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主要规划目标达到预期,但对照新时代发展要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老口岸的先天不足,制约了规划的实施

  口岸建设之初,由于受当初条件限制或通关量考虑不足,有些口岸建设规划场地面积狭窄,没有预留足够的发展用地,还有些口岸建设之初,口岸位于城市郊区或空置地,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口岸周边逐渐被居民楼或商业配套所包围,口岸周边交通日益拥挤,口岸发展空间逐渐被挤压,极大的制约了口岸规划的实施,特别是对口岸新业务的开展和通关能力的提升造成较大影响。

  (二)受多重因素影响,口岸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手段上,口岸各部门存在着基础条件、认识步调和运用水平的不一致。目前,口岸各部门都有一定数量的适应本系统需求的一个或多个独立运行的信息系统,缺乏集成和整合。加之,受管理体制、组织领导和部门权利、利益、观念、认识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国家电子口岸建设推进乏力,运行乏味,进程和效果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口岸缺乏一个统一的电子运行平台。此外,受部门规定的限制,各部门均存在所谓的非共享类数据不能与其他口岸查验单位共享共用,目前,莲塘口岸正在推行的“一站式”查验系统,就因此原因,工程进展受到较大影响,工程重复投资,数据多头采集问题严重。

  (三)深港口岸的协调沟通程度,直接影响了规划项目的推进

  目前深港口岸合作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尚未设立负责口岸协调工作的机构。深港口岸从管理层到执行层缺乏制度化、常规化的会晤制度,两地口岸之间组织、制度、标准等缺乏协调,合作领域和深度与一体化趋势不相适应。这一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口岸规划项目的推进,如皇岗沙头角口岸的重建,口岸功能的调整,东进东出西进西出方案的实施,均需得到港方的配合与支持,在项目建设、人员配备、设施完善等方方面面,应力求两方口岸基本对等,如果港方不能很好地与我市口岸协同,口岸功能调整、通关效能提升均无从谈起。

  (四)口岸发展外在因素的改变,影响到规划项目的推进

  如皇岗口岸地区是深港河套地区开发的核心区域,口岸重建与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相辅相成。一方面,皇岗口岸具有天然的区位优势,是深港联系最直接的交通要道,在未来深港科技创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方面发挥纽带作用;另一方面,市区有关部门在编制创新合作区空间规划时提出将城际轨道、地铁引入口岸地区,打造轨道交通枢纽,提高口岸交通枢纽集聚辐射能力。但由于创新合作区空间规划以及轨道交通规划仍处于初步阶段,尚需进一步研究、决策并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审批,与口岸重建工作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在此情况下,为确保口岸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并与创新合作区规划建设有机紧密结合,我办只能按原计划继续推进皇岗口岸重建工可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同时需加强与规划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创新合作区及轨道交通枢纽规划进展,并力争工作进程与之同步。

  (五)口岸功能重复、制约了口岸发展

  目前,深圳口岸存在“大而全、小而全”、功能重复、忙闲不均、资源耗散、同质化竞争等突出问题,同时还面临新开口岸开放,监管资源“撒胡椒面”式配置,人力难以为继、发展空间有限等困境。

  三、“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目标建议调整的内容

  为更好地体现规划的现实性和前瞻性,力求使规划中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与口岸的发展实际情况相适应,根据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中期执行情况,综合影响规划执行的已有和潜在的制约因素,建议对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中的部分重点工程进行调整。按照《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准入退出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署岸发〔2017〕278号)有关规定,国家有关部委已将深圳港东角头、梅沙和西冲(南澳)等三个口岸列入了国家一类口岸退出名录清单。建议将梅沙、南澳旅游专用码头研究推进工作从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中删除。

  鉴于梅沙、南澳口岸已列入国家口岸拟退出名录,目前不具备申请口岸的条件,建议将“梅沙旅游专用口岸”和“南澳旅游专用口岸”,分别改为“梅沙码头”和“南澳码头”,由“盐田区政府”和“大鹏新区管委会”负责填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述相关意见已报市发改委并取得共识。7月13日杨洪常委率队前往盐田区调研时,已在会上明确把“梅沙口岸”项目改为“梅沙码头”项目,由市交委落实后续相关工作事宜。

  四、进一步推进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对策与措施

  随着全国口岸快速发展,各地口岸竞争更为激烈,深圳口岸的先发优势正受到冲击。在新时代新格局加速推进过程中,扎实推进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口岸在我市外贸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擦亮深圳口岸这张靓丽名片,做大做强口岸经济这篇大文章,需着手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挥职能作用,增强口岸竞争力

  口岸办作为政府协调管理口岸的主要职能单位,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口岸相关单位一起,深入研究和规划深圳口岸在新时代特区发展中的定位,加强顶层谋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保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深圳口岸的优势,打造集外贸、产业、旅游、消费以及现代服务业于一体的口岸经济,促进资金、物流、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更好地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作贡献,塑造深圳城市新的竞争力。

  (二)统筹规划口岸,实现功能差别化发展

  加大各类口岸合作配合力度,结合“东进东出、西进西出”交通布局方案的实施,对全市口岸实施专业化分类管理,整合优化管理资源,推动口岸合理布局、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从而优化城市发展空间,为新一轮发展创造更好的口岸环境。在口岸建设“十三五”规划推进过程中,从项目设计论证开始,充分考虑口岸功能分类这一因素,确保每一个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口岸功能实际与城市发展需求。

  (三)加大经费投入,推进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

  加快物联网等智能技术在口岸基础设施上的全方位应用,着力推进口岸监管自动化、通关信息化、查验现代化,打造智能型口岸。推进深港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建设模式,逐步整合目前分布在电子口岸以外,面向企业用户的通关业务项目,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同时根据深圳口岸布局的调整和功能完善,对老口岸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深港主要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现代化建设。

  (四)深化口岸执法监管模式改革,提升口岸执法“三互”水平

  以提升口岸监管质量和水平为重点,推动监管理念从“部门监管”向“共同监管”转变,推动口岸执法部门监管互认,引导企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总结分类通关改革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查验单位之间企业分类信息共享,分类标准衔接互认和风险分析、评估处置联动等体制机制。推动加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运用力度,推动口岸查验单位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秘书处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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