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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事局主持召开盐城港大丰港区黄海码头工程通航安全评估报告评审会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7-08-15 14:17
8月10日,连云港海事局主持召开《盐城港大丰港区黄海码头工程通航安全评估报告》评审会。连云港海事局通航处、盐城海事局和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以及5名特邀专家参加会议,连云港海事局包继来调研员出席会议。
拟建盐城港大丰港区黄海码头工程位于盐城港大丰港区大丰一期工程与三期工程之间水域,北侧距大丰港一期码头工程约4千米。工程新建3个5万吨级泊位,包括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和相关配套设施。会上,与会代表和特邀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情况的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方案的介绍、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与会人员研究讨论,认为报告基础资料详实,技术路线正确,提出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建议较为合理,内容和深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原则同意报告的结论及所提出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建议,报告经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后并经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后,可作为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依据。同时,会议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力度,加强与港口相关部门的协调,减少施工作业对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生产秩序的影响;施工单位应结合海上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施工安全预案,按照规定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和通航安全。(连云港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