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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26-01-29 09: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所列数据时限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口岸办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高度重视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围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优化网站服务结构、增强互动功能和用户体验等目标,深圳市口岸办对官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全年持续更新各处室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便民化改版,新增口岸平面图、停车场指引、公共洗手间、货币兑换点及图文直播等服务功能,简化信息检索和便民服务流程;上线基于DeepSeek大模型的智能问答栏目,实现7×24小时在线精准应答;按月更新跨境巴士运营信息及口岸通关数据,提升交互体验。深圳市口岸办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信息透明度与服务效率,加强政民互动,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深圳市口岸办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达45.63万,发布文章总篇数242篇,及时发布通关数据、提醒及政策等信息。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4条,针对用户关切问题及时回应。

  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信息790条,其中概括类信息3条,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205条,在深圳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主动公开发布统计数据、通知公告、口岸动态等各类信息589条;组织在线访谈3次,征集调查3次;发布政策及规范性文件4篇,通过文字、图表等解读8篇,解读比例100%。2025年度,涉及我办的建议、提案共有31件。其中,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15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2025年度,我办共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在法定期限内按要求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1件为2024年转结申请,2025年度无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办理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健全我办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力量,统筹协调全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严守信息发布保密底线。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从严把控信息安全关口,坚决杜绝泄密问题发生。

  (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官方网站实施改版升级,新增全市一类口岸可视化地图,运用动态图表与实时更新方式直观呈现口岸布局与运行状态;同步上线口岸客流数据展示功能,通过图形化、交互式界面,清晰展现各口岸近三个月通关数据,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直观性与服务获取的便捷性。

  二是针对口岸工作的重点任务,在官方网站上新增《2025年深圳口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专栏》《深圳口岸规划建设专栏》,以文字、图文形式展示相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三是在“深圳口岸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以精准推送与即时互动为抓手,通过围绕极端天气、重大赛事保障等发布独家权威信息、建立评论区“秒回”关切机制,持续优化内容发布与用户互动模式,有效拓展信息送达的广度与深度,切实提升政务服务的响应速度与公众满意度。

  四是市口岸办积极参与政民通与民心桥等访谈活动,2025年开展了3期在线访谈、3期征集调查和3期政策解读,根据旅客反馈和需求,持续优化口岸服务内容,营造一个安全、便利的口岸通关环境,让旅客的通关体验更加顺畅、舒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可控,我办一方面构建严格规范的信息逐级审核机制,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全流程审查,既保障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又严格规避涉密、敏感信息泄露风险;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谁拟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溯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前均按制度规定程序完成审查,实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同时根据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考核标准,持续强化平台常态化监测预警与日常运营管理,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全力保障各类公开平台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深圳市口岸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需要加快从“信息发布”向“智能服务”的转型升级,提升用户使用体验;二是应深化内容建设与传播创新,提升信息供给质量;三是持续完善政民互动机制,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与公众满意度。

  下一步,深圳市口岸办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并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系统功能实用化升级,优化智能问答系统与数据可视化功能,解决用户咨询的常见痛点,让“智能服务”切实可用、易用;二是注重内容创新,强化内容策划,运用图文、短视频等多形式提升信息表达的准确性与感染力,持续扩大优质内容的传播效能;三是优化留言办理流程与反馈闭环,切实提升回应时效与服务针对性,增强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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