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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9-02-28 09: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年报由主要工作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实际,继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和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全办高度重视,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办领导多次要求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高效。2018年因办领导班子调整,我办更新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形成了办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18年我办官方网站增加了厕所革命专题,及时发布关于口岸公厕革命的进展;将已完整的专题标识“已归档”,仍保留浏览内容的功能;其次,官方微信平台“深圳口岸发布”接入了壹深圳平台,可供市民更方便快捷地浏览我办官方微信号消息。
(三)完善权责清单内容。2018年按照市政务办的要求,我办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对承办的6项A类行政服务事项受理条件、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并将开通了网上办理的5项服务事项进驻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
二、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办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主动公开发布统计数据、通知公告、口岸动态等各类信息834条;通过本办门户网站发布口岸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业务知识库等各类信息1592条;组织在线访谈5次,通过微博和网站接受市民咨询263人次。
2018年,我办共办理人大建议10件(其中主办4件、分办1件、承办1件、会办4件),办理政协提案8件(其中主办1件、分办1件、会办6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办通过政府在线系统及门户网站收到3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涉及任何费用收取,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8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栏目功能多样性、互动交流等方面有待继续进一步优化创新的环节。2019年我们将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栏目形式,尽最大努力满足公众对对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