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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7-03-23 11: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年报由主要工作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实际,充实和改进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我办继续沿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办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是高度重视,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办领导亲自提出思路、完善方案、督促落实。三是建章立制。在以往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审批、办理制度和保密制度,提出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形式、方法、时限、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完善网站功能,上线官方微信平台。2016年上半年,我办针对解决2015年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中反映的技术问题对门户网站做了相应改善,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安全性。2016年,我办注重完善官方网站功能,将“征集调查”版块实现在线提交意见,群众对口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在线提交。同时,我办开通了官方微信平台“深圳口岸发布”,及时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落地和衔接。“深圳口岸发布”共包括“走进口岸”、“民生实事”和“联系我们”三大版块,主要用于发布深圳口岸动态和通关信息。官方微信平台与官方网站共同推动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浏览。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2016年年初,我办针对官方网站制定了全年信息公开改进重点。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口岸相关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资金信息、专题专栏等项目内容进行全面、准确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及时公开口岸相关政策法规、本办规章和制度、本办职能职责、专题专栏、民生实事、及口岸动态等信息。三是注重与市民互动交流并及时反馈,在“在线访谈”、“咨询投诉”及“业务知识库”“征集调查”等栏目中,及时接收、回应社会各界对口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口岸各项公共服务,并对有需要回复内容主动公开。四是严格落实本办信息发布绩效考核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增强公开实效、拓展信息公开形式。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09号)要求,依托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组织并开展数期征集调查活动,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后及时落实并公开结果反馈,2016年度,我办共发起征集调查活动2次。
二、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办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主动公开发布统计数据、通知公告、口岸动态等各类信息641条;通过本办门户网站发布口岸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业务知识库等各类信息1518条;通过网上访谈或民生热线(参加《民心桥》节目等)发布口岸相关信息2次,通过微博和网站接受市民咨询243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办通过政府在线系统及门户网站收到1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涉及任何费用收取,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6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队伍有待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深化。2017年,我办将进一步结合口岸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做好我办门户网站及微博微信等公共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广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