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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口岸办 发布日期:2016-03-28 20:3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年报由主要工作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实际,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实和改进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发挥政府信息在优化口岸服务中的作用。2015年度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规范管理制度。我们从加强领导,强化意识上着手,形成了有效的公开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立了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由秘书处牵头,各处均有一名小组成员。二是领导亲自部署落实公开工作。在搭建上述公开平台中,办领导亲自提出思路、完善方案、落实人力物力,使信息公开的平台较好地搭建,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三是建章立制。制订了信息公开的审批、办理制度和保密制度,提出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形式、方法、时限、责任追究等内容。制订了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四是组织全办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水平。
(二)升级改版门户网站,保障信息发布安全。2015年上半年,我办针对解决2015年上半年口岸办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中反映的技术问题对门户网站做了升级改版,排除了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信息发布安全。及时新增和调整了相关栏目,使得调整后的网站版面更加突出口岸工作重点、便民服务及互动交流等方面。2015年11月,我办对网站全面升级改版,新网站及微信以公众为中心,公众浏览更方便。
(三)梳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准确发布信息内容。2015年年初,针对我办在去年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开展组织研究工作,制定了全年信息公开改进重点。一是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口岸相关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资金信息、专题专栏等项目内容进行全面、准确公开。二是及时公开口岸相关政策法规、本办规章和制度、本办职能职责、专题专栏、民生实事、及口岸动态等信息。四是开设多个与市民互动交流栏目,包括“在线访谈”、“咨询投诉”及“业务知识库”“征集调查”等,及时接收、回应社会各界对口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口岸协调工作,及时改进和完善口岸各项公共服务,并对有需要回复内容主动公开。五是严格落实本办信息发布绩效考核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增强公开实效、拓展信息公开形式。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103号)要求,依托政府网站及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和网络专题建设工作,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组织并开展数期征集调查活动,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后及时落实并公开结果反馈。
二、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办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主动公开发布统计数据、通知公告、口岸动态等各类信息278条;通过本办门户网站发布口岸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业务知识库、等各类信息606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口岸相关信息和公告等共56条,通过网上访谈或民生热线(参加《民心桥》节目等)发布口岸相关信息5次,通过微博和网站接受市民咨询174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办通过政府在线系统及门户网站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涉及任何费用收取,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5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力量有待充实,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深化。2016年,我办将进一步结合口岸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做好我办门户网站及政务微信等公共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口岸相关工作的意见征集及调查的力度,通过新闻访谈、政府热线、政府公报等公开载体,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规范运作程序,切实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